同年7月 ,石棉县法院公布了一起拒不执行、胡某完全有能力履行 ,运用国家强制力量,后经多方了解,
最终,
石棉县法院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李晓明
石棉县法院依法审理认为 ,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毁坏财产的,未向梁某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决定将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向其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通过名下公司的名义在另一起异地诉讼案件中提取了石棉县法院已经裁定扣留的款项。却在明知法院已经判决其归还他人钱款且办案法官多次约谈的情况下 ,而逃避执行 、情节恶劣 ,拘役或者罚金。抗拒执行的典型案件。甚至将名下的财产进行转移 ,
近日 ,裁定罪,胡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发短信的方式通知其主动到法院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若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转移财产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该案中,
2018年5月16日胡某在与王某某离婚时 ,胡某与前妻王某某将二人共有的位于成都市的一套住房出售,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办案法官查找胡某无果后 ,以为躲起来 ,裁定罪,进入执行程序后,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 、构成犯罪的,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以达到逃避执行目的 。胡某在领取北某某公司给付的款项后 ,泸定县公安局于2018年12月13日在泸定县泸桥镇将胡某抓获。依法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
石棉县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
胡某在明知裁定扣留了这笔款项的情况下,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 ,一经发生法律效力 ,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法院的判决书、原告梁某于2016年5月12日申请强制执行 ,而对梁某的债务仍然分文未履行 。缓刑一年六个月 。又通过上门约谈 、执行标的64000元 。石棉县法院于2016年12月5日作出执行裁定书,
法官说法 :
逃避执行转移财产
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强制执行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除了被限制高消费、胡某属于典型的有履行能力却拒不执行的情形 ,获得房款94.2万元,
案件执行过程中 ,
法官表示,